近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并公布了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9月29日13时10分许,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南路195号的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过火总面积约1100㎡,直接经济损失约2380.4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事故调查组聘请火灾调查专家全程参与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
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锐奇公司员工孙某松将加热后的异构烷烃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同时,事故发生还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属地地方政府和相关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流于形式等间接原因。
疫情防控时期复工复产企业
消防安全提示
防疫期间,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存在设备超负荷运转,员工超强度作业,存放可燃物品增多,火灾风险也随之增大。为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应做到: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企业应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组织一次防疫期间火灾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2.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复工复产前,组织对室内(外)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及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消防水源供水可靠,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水枪、水带及灭火器等灭火器材配置齐全。
生产期间,每半天对生产车间、仓储区、消防控制室、配电室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等开展一次巡查。夜间生产的,每2小时巡查一次。
3. 严格管控重点部位
生产作业区严禁占道堆放货物,预留宽度不少于2米的人行通道,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库房仓储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物资蓄热自燃。
生产、库房、仓储等区域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严禁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4. 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生产车间及库房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吸烟、违规动用明火,禁止使用电加热器,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和设备与周围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储存可燃固体物品的库房严禁采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严禁设置移动照明灯具。
5. 组织全员消防教育培训
应确保员工人人知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6. 做好应急处置和实战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标准配足微型消防站器材和队员,制定防疫期间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畅通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联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熟悉企业重点部位,每半月开展一次灭火实战演练。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