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耍大牌,堵小区车库入口6个小时,换来5天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0-03-26 14:40:58 发布人:呷浪 浏览次数: 1415

“警察同志,

就这么点小事,

罚我点钱吧,

就不要关我了。

我也是一时火气上头

才干出这档子事,

下次一定不会了!”


WeChat 圖片_20200326144121.jpg


这句台词,可以说是每个进派出所的人的必备台词。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人一冲动就容易做些出格的事情。有事情好好说,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我们警察叔叔介入才知道后悔呢?


9月15日凌晨3时25分左右,杭州康桥派出所接到钱师傅报警,称小区车库的出入口被人堵住了,车主已经离开。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路虎越野车停在小区东大门车库的进出口,可以说是“无缝衔接”,完全堵住了后面车辆进去的通道。


虽然是凌晨,进出的车辆并不多,但是一直堵在出入口总归还是会有影响。


民警调查发现,车主就是小区的一名业主。于是民警到车主家去敲门,希望他能起来把车先移开,有什么矛盾可以坐下来商量。


但是民警先后上门两次都无人应答,只能在车附近“守株待兔”。


最后,到早上9时30分左右,车主黎某某来将车子移开。当天早上大家都要上班的,因为这辆车堵着车库门,还是造成了不少影响。


通过黎某某的叙述,那天晚上他回到小区,由于这辆路虎越野车没有在小区车辆管理系统之内,小区感应栏杆未拉起。黎某某就向小区保安说了自己在小区的门牌号和车库号。


小区保安告诉黎某某要进行人员登记,才可以将车辆驶入小区地下停车场。


黎某某觉得太麻烦,不愿意登记,就将车辆堵在小区东门的车辆进口通道处离开了。


黎某某将车堵在小区车库进出口近六个小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


可能有人会问

堵了个车也要被行政拘留?

依据呢?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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