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3 11:04:43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976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襄阳市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襄阳市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房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做到“内部机制健全、主体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好用、联勤联动快捷、灭火救援得当”,着力提升城市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18年7月至10月。


三、整治范围

实施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已投入使用的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其中,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为超大型城市综合体,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为大型城市综合体,5万平方米以下的为其他类型城市综合体。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教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五、整治措施

(一)以约谈落责任。7月5日前,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对实施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部约谈一遍,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要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二)以摸排查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所管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的排查摸底,并逐一填写 《城市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附件1)、《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建立城市商业综合体“户籍”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集中开展交叉互查,尤其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要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合账,逐项列出清单,8月10日前要完成排查工作。

(三)以整治除风险。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四)以技防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应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五)以结训提能力。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理的商业综合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专职负责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重点学习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及火灾应急处置等内容。商业综合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员工在入职、转岗等时间节点必须进行消防培训,掌握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六)以宣传普常识。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应在公共区域利用图文、音视频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重点提示该场所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醒目的图文提示标识。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前)。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31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所管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8月1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实施重点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市房管局配合市安委办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体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重在预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式,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具体责任人要负起责任,排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和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具备必需的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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