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必知:关于物业的4大问题7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4-01-06 17:08:24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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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的四大问题

Q:物业能保障我们什么?
       1、有更加整洁干净的环境,完善的绿化和清新的空气。公共卫生能够得到定期的维护保洁。
       2、安全问题更加放心。陌生人不会轻易进出,小区内车流的管制,让小区不会像普通的公园一样。
       3、让你的生活更加便利。电梯坏了有人来修,门锁打不开了一个电话就行了,只要是你生活上遇到的问题,通过物业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Q:我们交了停车费,物业有哪些应尽的责任?
       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保障车主有车位;负责疏导小区交通;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
Q:买房后长期不住,物业费要不要交呢?
       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Q: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有哪些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
       业主在使用物业,尤其是装修房屋时,应遵守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绿地、毁坏绿地;
       5、乱设摊点、乱设集贸市场;
       6、乱倒垃圾、杂物;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关于物业的七大误区


误区1:没住或者没装修不交物业费



正解:当开发商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通知业主收房时,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由开发商移交到了业主手中,物业公司已经为该房产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所以,无论是收房后未装修、还是收房装修后未入住,都要交物业费。

误区2:从入住具体时间开始计算物业费



正解: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房手续的,从办理收房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房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房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房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误区3: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正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误区4: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正解: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

误区5:家中被盗被淹不交物业费



正解: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房手续的,从办理收房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房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房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房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误区6:房屋质量存遗留问题,不解决不交物业费



正解: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费用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误区7:物业公司没给我家服务不交物业费



正解:在这里首先要明确一下。物业费都包含哪些内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源:物业高级管家

运营:襄阳物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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