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11-11 15:07:03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863

尊敬的购房人: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您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银行。

现将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收款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如下:

房屋维修基金缴存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襄阳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

收款账号:

建设银行42001646238050000060

中国银行572957550536

华夏银行14550000000006993

湖北银行420601000120150002122

中信银行7385110182600023121

缴存标准:实测建筑面积×60元(电梯房)

实测建筑面积×50元(步梯房)

缴存注意事项:

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楼盘名称+楼栋号+单元号及房号。(例如:楼盘名称1-1-1-1或1-1-101)

交款金额=实测建筑面积×60元(电梯房)

交款金额=实测建筑面积×50元(楼梯房)

以上金额四舍五入到元位。

(例如:面积116.52×60=6691.2,实缴6691元

面积116.53×50=5826.5,实缴5827元)

请购房人将信息核实清楚后将维修资金存入以上专户,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及时到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换取维修基金专项发票。(地址:新华路7号原房管局409办公室,咨询电话:0710-3236373

如发现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等存在违规收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的,及时向房产市场执法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0710-3276141

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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