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呼吁、邻居拜托
请及时将生活垃圾带下楼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但在实际相处过程中
邻里之间
还是会产生一些摩擦和矛盾
很多小区住户都有这样的居家行为:
把家里的垃圾放在门外。
低层住户为避免家里产生异味
而选择把垃圾放在门外;
中高层住户由于楼层较高扔垃圾不便,
也总是喜欢把垃圾堆到一定程度
再一起拿下去扔。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
我们该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 刘某已经在某小区居住了多年。不久前,刘某的邻居因故搬走了,但没过几天,新的住户郝某就搬了进来。 郝某总是宅在家里,连垃圾都懒得丢到楼下的垃圾桶里。一个月以后,郝某门前的垃圾就堆积到刘某的家门口了。刘某对此十分不满,多次善意提醒郝某清理垃圾,但是郝某一直没有理会这件事,导致楼道里苍蝇成群。 刘某认为自己的生活被影响了,但是他不清楚郝某侵犯了自己的哪些权利。那么,郝某的做法是否构成侵权?刘某应如何主张权利? 案件解析 郝某的做法构成侵权,刘某有权主张郝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该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可见,本案例中的郝某在楼道堆放垃圾的行为有违“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影响了居住环境,也不符合关于弃置废弃物的规定。刘某作为房屋的相邻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郝某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楼道环境恢复原状。
应该有不少业主会想: “把垃圾放在门口怎么就违法了?” 答案是:是的,的确触犯了法律。 接下来的内容,可以给你答案! 1. 垃圾放门口不及时丢掉,破坏公共卫生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懒得出门扔垃圾的人,便会把垃圾堆放在家门口,又不及时拿去扔掉,虽然保持了家中的卫生整洁,却破坏了公共楼道的整洁。 2. 厨房、厕所垃圾放门口,破坏环境、影响健康 厨房垃圾、厕所垃圾,即使把袋子封好也会有很重的气味,如果没有封好袋子,简直就是臭气熏天。不但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更是脚下的“深渊”。 3. 垃圾放门口阻碍楼梯通行,损害生命安全 拆开的快递盒、纸箱这些易燃的东西放门口都属于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垃圾杂物不仅容易燃烧,还会阻挡住户的逃生之路。 4. 垃圾放门口占用公共区域,有碍邻里和谐 楼道等公共区域是业主共有的,在楼道堆放垃圾杂物,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既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又影响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5. 把垃圾放到别人家门口,有损公德 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便利,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特别是同层楼道两家门口挨得近的,最容易出现这种行为,容易引发邻里矛盾。 那么 在家门口放垃圾 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呢? 1.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物业温馨提示: 您好!近期不断有业主/住户向物业反映有住户把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口,且散发着让人难以忍受的气味。 邻里能共享一个空间是一种缘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生活在同一个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个人的不文明行为会影响别人的日常生活,给周围的人带来不便,小区居民均有义务维护好公共空间的环境卫生,都有权利对居民的不文明行为说“不”! 为营造一个清新健康的生活环境以及不影响邻里的正常生活,物业服务中心提醒您:请勿将家里的生活垃圾存放在楼道内,建议将生活垃圾在室内找个位置存放,出门时及时带下楼去丢进垃圾桶内。 秋季蚊虫较多,将生活垃圾存放在楼道里不仅有异味,还会招蚊虫。为了自己也为了邻里的身心健康,恳请业主们多多理解与配合。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感谢您的举手之劳!
请勿在楼道堆放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