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
楼道是公共区域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占用
不仅如此
楼道更是发生消防等意外事故时
业主们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小区业主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不仅影响环境卫生
妨碍出行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小区业主
快过年了
来,我们一起动手
把楼道里的杂物统统清干净
!!!
楼道杂物起火
8人烧伤,大爷成火人
一
楼道堆杂物
火灾夺人命
01
楼道杂物起火
8人烧伤,大爷成火人
1月19日晚20时许,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1楼楼道内杂物起火,整个民房为7层。消防出动7辆消防车、35人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疏散出24名被困人员。火灾造成包括老大爷在内的8人受伤。
02
母女逃生
被杂物绊倒烧成重伤
2013年,大连西岗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着火的是一楼单元门楼道里的杂物,一女孩儿逃生过程中被杂物绊倒,掉入火海。
03
楼道杂物起火
住户和物业共赔百万
2011年5月27日1时30分,某小区楼房三层敞开式公共杂物间发生火灾,导致住在六层的郝某烧伤35%,十级伤残;张某烧伤65%,六级伤残。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层住户在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是导致火灾发生和蔓延扩大的原因,该层住户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未尽到管理职责,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的四家住户共同承担5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合计赔偿郝某和张某约108万元。
04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起火致人死亡
物业被判赔偿11万
2016年7月22日12时,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
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车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着火。医院诊断证明书确认:马某为呼吸道烧伤、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大天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
阜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大天物业公司赔偿马某亲属各项损失共108313.03元。
05
楼梯间杂物起火
花季少女被烧伤
2014年8月12日上午,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一审法院审理判堆放杂物业主承担60%的责任,赔偿受害人6.8万元。物业公司未及时制止业主堆放杂物行为,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承担30%的责任,赔偿受害人2.4万余元。
楼道堆杂物
危害有三条
一是因为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随手乱扔个烟头、儿童玩火、燃放爆竹等,一不小心就会引火。
二是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堆满杂物,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会严重影响到他人逃生,阻碍救援。
三是楼道堆放杂物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邻里关系。
二
楼道堆放杂物属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业主哪些行为
会收到消防罚单?
违法业主接受消防部门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为包括: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小区业主
快过年了
行动起来
我们一起动手
把楼道里的杂物统统清干净
还小区业主一个绿色、安全的
居住环境
过一个
安全、文明、祥和、欢乐的
新春佳节
小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
幸福你我他
!!!
来源:物业管理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