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物协、各会员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有关工作安排,省物协现转发“关于征求《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广泛征集我省物业服务行业意见建议。特别提醒广大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信用评分标准尝试打分验证,对办法和标准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26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省物协。
省物协联系人:董晨曦
联系方式:18602735893(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HPSMA2017@163.com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厅在前期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选取样板企业对信用评分标准进行验证性分析,对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2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027-68873037
电子邮箱:fcc@hbszjt.net.cn
附件:
1. 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征集时间说明:《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阶段已两次征求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现已同步书面形式征求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现在通过网络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6月27日。特此说明。
关于《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了《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条例》《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起草。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共六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程序及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及信用修复、监督管理、附则。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起草文件依据、适用范围、评价的内容、省市县住建部门的工作职责等。明确了列入评价体系的企业及从业人员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主要是明确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明确了信息采集渠道。第三章信用评价程序及等级主要是明确了评价工作信息报送、开展评价、组织公示、公布结果四个环节和时间节点,明确了信用评价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第四章评价结果应用及信用修复主要是明确各等级层次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惩戒措施条款,以及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是明确各级住建部门的监管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文件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