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连续发生多起居民住宅火灾,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问题引发全社会关注。针对近年来,妨碍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1月6日上午,下发《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方案对打通“生命通道”制定了时间表,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每栋高层住宅楼门口全部张贴消防车通道管理通告以及处罚措施,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
同时,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5月底之前全部清理完毕。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协调,因地制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争取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将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信息推送给机动车登记单位、个人,加强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另外,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推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当地信用信息平台,按照本地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及时披露、曝光严重失信信息。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
它的宽度就是生命的宽度
救火如救命。对火灾中的罹难者而言,堵塞消防通道的每一辆车,都在加快他们生命的流逝。相关统计显示,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况;近10年的群死群伤火灾中,约半数是因为消防通道阻塞,使火情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
这些数据,足以警示占用消防通道的可怕后果。但在一些人眼中,自己方便最重要,他人生命与我无关,以往教训分量太轻,明知故犯、视若无睹。
消防通道“建而不管”,不少车主和管理单位对违规占用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要原因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法有明确规定。但比起寻找车位的痛苦,“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实在不算什么。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少出现有人因为占用小区内的消防通道而真正受罚。
违法成本低,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是这类车主“以身试法”的重要原因。警告和数额有限的罚款,只会让他们对生命和法律缺乏敬畏;对堵路车辆,相关部门要么只能劝阻,要么缺乏执法权、处罚权,一些小区的消防通道几乎成了“三不管”地带。惩戒力度轻,监管部门存在感弱,导致我们很少在现实中发现有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被严厉追究。
在某搜索引擎中,输入“消防通道占用”关键词,弹出的搜索结果有不少是关于“消防通道被占用向哪里投诉”的网民提问。表面看来,这说明当前我们的防灾减灾宣传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也从侧面说明,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对消防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等方面也存在不小的提升空间。只有相关职责部门严格公正执法,才能让“以身试法”的个体和单位切实感受到痛感,心里少一分侥幸,多一分对常识和法律的敬畏。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它的宽度就是生命的宽度。“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司空见惯的侥幸心理,以及匮乏的惩戒手段和监管网络,是这条生命通道上一个个必须清除的障碍。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依法惩治“堵塞消防通道”,刻不容缓,对消防安全再怎么较真都不为过。职责部门要有未雨绸缪的意识,严格执法,不让“消防罚单”总是难落地,同时也可以探讨通过扣分等其他方式提高违法成本、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此外,还可以发起换位体验,让人们可以换个角度和立场来重新看待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在身份认同和情感共鸣的基础上,转变以往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自觉礼让消防通道,主动护航生命通道。但愿远处的大火,能警醒每一个人。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