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数字化技术应用如何做?住建部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8 17:21:22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653次
4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第3部分:物业管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规定了建筑及居住区物业管理数学化技术应用的构成、管理和其他数字化技术应用服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意见稿》对物业管理数字化技术应用集成作出了要求,包括物业数据库的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要求,数据范围、数据存储、数据处理等要求。
《意见稿》明确,物业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应用功能模块包括行政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客户与公共服务、环境管理、业主自治等。对物联网系统、BIM运维系统、信息安全提出了要求。功能模块包括行政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客户与公共服务、环境维护管理、业主自治、运维服务管理等,相关模块之间的数据应支持信息交互和联动。
《意见稿》还规定了物业业务数字化管理与服务要求。物业业务数字化管理软件应能与数字化设施监控管理、综合安防管理、业主的信息服务等数据库实现数据的交互和共享。功能模块包括行政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客户与公共服务、环境维护管理、业主自治、运维服务管理等,相关模块之间的数据应支持信息交互和联动。并对各功能模块作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