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三年,物业人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坚守在防疫一线。疫情之初挺身而出的“物业英雄”当下面对复杂的防疫形势,既要冒着感染风险在人手紧缺情况下持续为业主提供服务,也因为各种原因正在承受着不少非议,以下是给物业公司的一些建议:
第一、积极拥护执行新冠病毒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国务院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优化措施,不动摇、不走样、不层层加码、尽力做好业主服务保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业主工作生活的影响。
第二、铭记物业作为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管理者,是来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初心定位,把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公约要求的基础服务品质做好,做好四保服务、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消杀、废弃垃圾处理、扫码核验秩序维护,为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三、考虑疫情的特殊性,尽量为居家业主提供服务保障,供应生活物资,分发递送快递物资;对有紧急就医等应急需求的业主,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摸排小区空巢独居老人、困境儿童、严重基础病患者、孕产妇、残障人士、精神类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业主情况,重点优先为他们提供保障服务。
第四、清楚物业不是执法单位,并无执法权利,物业无权对小区或楼栋采取封控措施,不要以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处名义发布封控要求、盖章出示公告文本。如果相关机构确实需要物业协助,物业应做好记录。
第五、物业在服务辖区范围内注意保持小区、楼宇的消防通道畅通,疏导车辆停放有序管理,杜绝采用上锁、焊接等硬隔离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小区门、单元门,及时排除相关隐患障碍。
第六、物业需要维护小区大多数业主的公共利益,对不遵守共同规则的行为要予以提醒和纠正;同时也应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集中隔离期满和感染后治愈的业主,不应当拒绝进入小区;对应急保障人员、保供人员等进出小区提供便利。
第七、物业人员自身应加强防疫培训,做好自我防护,保障在岗值守人员健康安全,防止交叉感染风险,只有物业人自己健康,才能更好的服务业主。
不寻常的时刻,面临多重压力,业主更需要物“有温度的”服务。将心比心,正如在疫情初始阶段一样,相信物业“有温度的”服务最终也会得到业主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