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物协【物业管理一“典”通】03
发布时间:2022-09-01 17:16:59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022次
襄阳物协推出【物业管理一典通】专栏,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民法典》的法律依据,合理合法地履行义务、维护权益!
物业费应该公示吗?
要公示。小区未见公示,也是导致业主对物业的监督无从下手的原因之一。
相应条款:《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