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10大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发布时间:2022-07-16 15:01:01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146

1、消防车道管理:

保障消防车道设置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注意,小区地面进出口设置的道闸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

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堆物要告知清理,拒不清理的可上报消防救援机构处理,也可直接诉至法院。


3、消防设施管理:

确保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压力符合设计要求,室外地下管网老化要及时更换维修。

自动报警设备要确保设备处于伺机工作状态,报警设备防尘罩要摘除,每年要对设备报警位置、报警性能进行测试,确保能及时报警。

定期对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具进行放电维护,确保电池应急供电时间符合设计要求,损坏灯具要及时更换。

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顺位器、闭门器无丢失损坏。

地下室及商业区设置的防排烟设施要按照消防设计布局进行全面检查,管道封堵不严的要进行封堵,确保排烟性能。

其他消防设施按标准进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性能。

自身不具备维护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小区发生火灾,开发商、物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4、电缆井、管道井管理:

上下层缝隙,与本层周边缝隙要使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内部弱电及智能化设备供电线路敷设要规范、穿阻燃管,不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要使用阻燃国标线材,专业电工敷设;电缆井、管道井内不要堆放可燃物品,门要上锁,防止被其他人堆积可燃物。


5、外墙外保温部位、屋面、及一层公共区域管理: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

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

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首层、裙房屋面、顶层屋面可燃物都要及时清理)。

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外墙及屋面设置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景观灯、发光字、招牌)要定期检查。

电动车充电棚要与外墙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6、消防控制室管理:

人员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

值班人员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及小区内部布局。

定期对值班人员各项技能继续抽查考核。

体能训练日常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微型消防站管理:

配备人员、器材。

制定与项目相匹配的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处置火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吸入火灾烟气,中毒窒息而亡。

以下视频来源于苏州消防


8、及时劝阻违建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物业服务单位自身也不能进行违建。

9、加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劝阻电动车进楼行为(电梯可加装AI摄像机与梯控装置联动),不听劝阻者、向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举报;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要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13-2018要求。


10、加强对居民消防安全教育:

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用气、酒精使用等方面消防安全,提高居民自身防范意识;日常要做到“三清”“三关”防范火灾。

引导居民安装独立式感烟型火灾探测器,用于居民自家火情预警,提高居民发现初起火灾的能力。

提醒居民锂电池夜晚不要在室内充电。

提醒居民户内失火及时报火警:拨打119报火警、按下楼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火警、拨打物业消防控制室报火警(消防控制室电话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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