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整治!事关自建房、老旧小区......
发布时间:2022-05-07 17:37:50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 1428

近日,

从市住建局了解到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
我市已全面启动城乡自建房
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重点排查经营性质、
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

此次排查整治是

全市既有和在建自建房

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重点聚焦4类经营性自建房


01
城市3层以上,用于餐饮、民宿、棋牌、KTV等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养老,民企厂房,出租居住等商业经营,人口相对密集的自建房;
02
乡镇镇区3层及以上,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居住等用途的自建房;
03
农村用于经营、出租居住的自建房;
04
城乡所有擅自改建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自建房。


同时
按照“4+X”的要求
对全市既有房屋进行排查
重点聚焦
破产企业家属院
城市“插花地”“托管地”房屋
和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本体结构
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按照
《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问题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建立信息化长效管理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房屋建筑安全使用责任人定期进行建筑安全检查和维护;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类重点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治,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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