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让小区陷入混乱的,不是业主,也不是物业公司,而是那些没有尽到责任的业委会!
大部分小区的业委会都是为全体业主利益积极奔走、无偿奉献的,起到连接业主和物业的桥梁作用,但有一些小区的业委员却被个别人操控,沦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更有小区因业委会不负责任的乱来由原来的花园式小区变成了开放式垃圾场,变成脏乱差。造成小区混乱、房屋贬值,致使业主遭受损失,这类事情也经常成为新闻头条,诸见报端。
01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对业委会成员一定要把好关,以下这6类“别有用心”不负责任的人一定要不能让其入选业委会!
1、本身没有正当职业或稳定收入,想通过成为业委会成员向业主和物业公司索要各种好处的;
2、本身长期拖欠物业费,没尽到业主的义务,被物业起诉之后,却想通过成为业委会成员与物业作对的;
3、生活中各方面都表现出偏执,不能理解物业管理中正常存在的问题,易产生极端情绪的;
4、将行政职能部门(城管、供水、供电等部门)负责的事,强加到物业公司身上的,不能解决就怨恨物业的;
5、想私分小区公共收益或想在物业公司赢得一份薪水的;
6、有的业委会成员本人或亲属想参与物业经营的。
02
小区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承担着沟通、协调、监督、维护等功能,然而,目前业委会在组建、换届和运行过程中都存在较多问题。很多小区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决策、擅自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引发了诸多矛盾。
还有一些业委会过分强调对物业管理的监督作用,干涉物业公司的具体业务,束缚了物业公司的正常专业化管理,造成双方矛盾,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又不监督物业对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不协调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形同虚设。
大部分物业公司都想把物业做好,世上也不存在没有瑕疵的服务业。物业公司出现问题,毕竟是个企业,而业委会成员作为个人且没有相关法律对其约束,打着业主利益的名义,谋自己的私利,甚至有些业委会成员拿到好处后,看到小区乱了,就卖房溜之大吉。
所以,业主们在选举业委会成员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千万别让上述6类人入选业委会,否则后患无穷!
来源:物业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