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或住户间发生纠纷
(一)接报后,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整个事件始末,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调解(如业主有此项要求)。业主或住户之间的矛盾,处理要时谨慎。
(二)根据纠纷性质恰当进行处置。如纠纷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则应积极劝说,暂缓矛盾,平息事态。如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则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求助警方处理。
(三)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
(四)疏散围观人员,维持管理区域正常生活、治安秩序。
二、不听从劝阻、不执行规定
(一)物业服务人员纠正违章时,首先要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二)对不听劝告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根据事情性质、事态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三)发生纠纷时,注意把握政策、区别情况、灵活处理。如属对方蛮横无理、打骂物业工作人员则应视情节轻重采取恰当的对策给予处理。
三、酒醉者闹事
(一)对外来酒醉者闯入物业管理区域闹事的,必须全力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二)如外来酒醉者行凶打人或毁坏公物时,秩序维护员可果断采取约束措施。但注意约束不可过当,同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求助警方处理。
(三)当业主或来访客人酒醉后行为失态、无法自控时,秩序维护人员应及时通知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查明其身份、住所,设法让其亲友劝说并带领回家,必要时物业工作人员可协助做好监护、看护工作。
(四)对各类酒后肇事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坏情形的,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并及时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协助警方进行处理。
四、精神病人
(一)密切关注,防止精神病人动武伤人,并劝其离开物业管理区域。
(二)如精神病人发病行凶、毁物时,秩序维护员须合力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同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请求警方处理。
(三)设法通知精神病人的家属,让病人家属将病人领回,并做好监护工作。
(四)秩序维护员事先要做好防范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防止精神病人闯入小区伤害业主和客人。
五、陌生人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陌生人应先观察、后盘问,注意文明用语,如:“先生,您找谁?我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吗?”
(二)如陌生人说不清楚寻访者的姓名、楼栋号、房间号等,则应留意其动作和反应。如有必要,可进一步查询。
(三)如陌生人确为访客或有公务活动,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可提供相关帮助。
(四)秩序维护人员发现有人乱窜楼面、反复搭乘电梯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主管派员跟进,查明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五)若事件未能得到有效处理,为避免事态恶化,根据事件发生程度,可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六)事件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六、噪音
(一)对于施工单位可能造成噪声骚扰的,应预先对施工单位讲明要求,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预先向业主公告施工事宜及施工计划。
(二)秩序维护员应留意物业管理区域四周所产生的噪音,如机器、音响、人为喧哗等情况。
(三)业主或施工单位违反装修、维修、施工时间规定产生的噪音,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及时向物业客户服务中心通报。
(四)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接到业主投诉或巡检时自行发觉噪音污染,应调查噪音来源,并及时加以制止。
(五)噪音产生责任人经多次劝说,仍拒绝停止产生噪音的工程或降低音量,则应上报环保监督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
(六)对外来人员故意聚集、骚扰引起的噪音,如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劝说仍不改正的,则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通知警方处理。
七、漏电
(一)如发现漏电,应立即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二)工程维修人员根据情况,采取断电、暂停设施设备运行等措施。
(三)工程维修人员迅速查明原因,组织抢修。
(四)对停电区域及停电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防止发生意外。
八、失物处理
(一)物业服务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如走廊、楼梯、道路、绿地等处拾到财物时,应立即向主管或经理报告。
(二)及时将拾到的财物送交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清点、登记。
(三)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相关信息和资料尽量寻找失主,交还失物。失主领回失物时,物业服务中心应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将失物交还失主。失主领取失物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四)物业工作人员在捡拾、招领失物过程中如有可疑之处,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九、迷途人士
(一)观察迷途人士身体状况,如有需要,则及时拨打120,请求救助。必要时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二)查询并协助安排迷途人士返回家中。
(三)如无法与其家人联系,向110指挥中心报警,交警方处理。
十、屋内浸水
(一)物业管理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并切断水源。
(二)保洁员清理现场水浸。
(三)如水浸可能侵损电梯,应立即查看电梯内是否有人,确认电梯内没人后,将电梯升至高层位置(通知使用者电梯停用状况),梯口用沙包封闭。
(四)与相关方(如:业主、开发商、维保单位等)共同分析、认定造成水浸的原因,区分责任。
(五)配合水浸责任方请的电梯维修专业机构,进行维修。
(六)及时做好水浸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十一、病人
(一)发现病人或得到告知,应及时拨打120,请求救助。
(二)及时通知病人家属。
(三)现场安慰病人,等待医护人员和家属。
(四)注意事项:1.观察病人是否进食禁类药物,并向医护人员说明;2.不可擅自搬动病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十二、狗咬伤人
(一)了解过程后,提议伤者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
(二)记录伤者姓名、地址及被狗咬的时间、地点或原因。
(三)如严重受伤,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求助警方处理。同时,及时通知医疗机构,请求救助。
(四)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如宠物主姓名、住址、电话等,以方便警方现场调查取证和处理。
十三、恶意损毁
(一)注意保护现场、保存证据和寻找目击证人。
(二)根据毁损程度,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提示、赔偿等。如毁损严重,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求助警方处理。
十四、意外受伤
(一)发生意外受伤事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根据事件性质及受伤程度恰当处置。注意防止意外事件再次发生或事件继续恶化。
(二)如有必要,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或及时拨打120,寻求警方或医疗人员的求助。
(三)注意保护现场,保存证据,疏散人群,疏导交通,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生活秩序。
(四)在救护人员到现场前,应先力所能及地采用正确方法救治伤者。
(五)尽可能的及时通知伤者家属。
(六)必要时派保安人员将伤者护送至医院。
十五、冲闸
(一)及时记录冲闸车辆车牌、颜色及车辆品牌等相关信息。
(二)注意掌握驾驶人相貌、衣着及逃逸方向。
(三)注意保护现场,保存证据,疏散人群,疏导交通。
(四)冲闸行为若造成财产损失,应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求助警方处理。
(五)注意,在无任何危险、且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方可尝试拦车,且不要站立在车行路线的前方。
十六、业主(住户)入户门未锁
(一)发现业主(住户)入户门未锁,应及时通知主管或经理。
(二)若无第三方人员在场,物业工作人员切勿入内,做好值守工作,等待失主或第三方人员到达现场。
(三)及时通知业主(住户)到场,同时寻找第三方人员到达现场(如居委会、110巡警等)。
(四)在有第三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入室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有可疑人员滞留;2.室内是否有异常。
(五)入室检查后,如有必要,须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如无异常则可退出,锁门。
(六)在处置过程中,注意保护好现场、保存证据、记录相关情况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