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此文,看看我们是不是错怪、为难物业了!
发布时间:2021-11-30 14:40:29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476次
亲爱的业主朋友
物业服务合同具有集体合同的特征,
贯穿于《民法典》关于物业合同的规定中,
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原《合同法》中并未规定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合同的订立主体和约束主体分离,
建设单位或者业委会(业主大会)
与物业公司订立的合同
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小区里的这些事 不是物业都能直接解决的 物业只能劝阻、制止 劝阻、制止无效 只能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物业确实没有执法权 换位思考 将心比心 美好的生活环境 需要大家一起齐心协力维护
亲爱的业主朋友
不是物业为难您
业主与物业就像船与水
互相理解促和谐
我们会尽最大的力
帮助所能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