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全体业主组成小区业主大会,有权共同决定小区的公共事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决议、否决、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和建议、并监管物业资金流向,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业委会的成立将对物业服务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物业管理成本的降低。3、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可以让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透明化。目前小区公共收益如公用电梯广告、公共区域车位出租的收入有多少或用到哪里,业主一无所知。业委会的成立将使该项收入的分配透明化,并决定该项收入是否进入公共维修基金或者冲抵物业费等。4、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可以管理本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可以吸纳广大业主对小区建设的意见,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维修改造,如屋面漏水维修、停车设施改造提升、增加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回收盘活业主活动用房、组织社区公益活动,有利于提升小区功能,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1、参加签名联署活动。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小区全体业主20%进行签名联署,并提供相关业主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希望各位热心业主能给予支持和配合。
2、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和面积参与,且过半数同意(会议可采取书面形式,不需要所有人到会场开会)。希望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所有业主能积极参加,踊跃参与相关议题的表决和业委会委员选举投票。业主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3、希望业主通过关注业委会筹备组公众号和加入小区公共事务讨论群,积极关注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动态,积极对小区公共事务发表意见,一起建设和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4、如果您特别热心小区事务,也有精力、有热情,欢迎积极报名参与业委会筹备工作,可申请成为楼栋联络员,后期也可报名成为业主代表或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持续为小区管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