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耳闻目睹,各地凡是存在小区大、业主多、业委会延续性差这三个特点的,其小区业委会选举基本上是盲选。从而,必然导致业委会选举结果很难尽如人意,甚至差强人意。
换句话说,就是永远将公共利益置于私人利益之前。也许,很多业主会对这点容易产生误会,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大公无私”,即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失。但是,小编以为,业委会委员并不是圣人,因为“没有工资”,因而不可能不考虑其私人利益。所以说,如果以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业委会委员,那确实没几个人能胜任了。况且,小区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也无大小之分。有业主会认为,从本质上看,这是一个业主是否有公共素养的问题,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公和私的区别和关系。那么,请问:如果你有绝对的权利,明知道业主大会所有流程合法合规,但业委会却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议,试问你会推翻这个决议吗?小编以为,选择推翻的人,其实就是将其个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前了。有业主会说,他推翻这个业委会决议并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怎么能算自私呢?其实,公共权力是比金钱更重要的公共利益,你认为你做的决定比大多数人正确,就推翻了公共决议,其实恰恰是将自己凌驾于公共之上,本质上就是损害业主自治赖与生存的基石。小编以为,只是去促成好的结果,是一种勤;而如果想控制所谓好的结果,就是一种贪。因此,我们换个角度,那些阻碍小区业委会成立的人,哪个没有自己心目中所谓的对错,所谓的正确。但他们撕毁业委会公告,贴匿名大字报等各种行为,正说明了他们无法理解公共意识的重要性。大家知道,小区业委会是业主之间的桥梁,也是业主群体和物业之间的桥梁。因此,拒绝沟通是做业委会委员的大忌。诚然,沟通肯定会浪费时间和精力,许多对小区缺乏了解或者另有目的的业主未必容易沟通,很有可能会白白浪费委员们大量的精力。但是,拒绝沟通又等于切断了业委会和业主之间的联系,断绝了业委会的力量来源,其弊远远大于利。小编认为,沟通虽然消耗精力,但也容易化解误会,增进相互信任。一个拒绝与本小区业主沟通的业委会,一定不会是一个健康的业委会。因此,所谓的怕麻烦和部分业主无理取闹,是事实也是借口。小编要说,健康的业委会也许会抱怨,但其还是有基本的责任感,不会拒绝与业主沟通;作恶的业委会则会坚持拒绝与业主沟通,不管有多少理由,拒绝沟通就是拒绝信息的交流,其实是害怕问题被业主发现,因而拒绝业主监督。因此,所有拒绝沟通的业委会,基本都可以认为它存在问题。不拒沟通的业委会,哪怕存在问题,都可以解决的。要知道,小区业委会是做公共服务的,一个整天靠说谎甚至造谣的人,是绝不值得广大业主信任的,更不适合做业委会委员。我们有时候评断事务的标准非常简单,总认为观点和自己一致的人就值得信任。这样,往往就培养出一批只会说漂亮话的人,其活的还很滋润。其实,观点并不重要,因为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总会有不同的观点,小编不能用是否赞成他的观点而评价其好坏。而信任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诚信诚信,先诚再信。要充分认识到,谎言的危害在公共领域比私人领域要大的多,破坏广大业主的信任比损失一个朋友更严重。有业主会问,那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说的是假话呢?小编认为,要相信人的智慧,如果这个人做到不拒沟通,而自己又明白公前私后的道理,那么分辨其真伪并不难。反之,一个人满嘴漂亮话,但一味地站在有问题的人身边支持他,大概率是利益团体已经形成,而其不可能只是单纯的天真。如果能够做到以上三条,广大业主基本上就能够分辨出某人适不适合竞选业委会委员。当然,这一切必须建立在我们关注的小区,对参选业主基本信息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作为业主,有义务也有权利尽到自己的责任,关注自己的小区,积极投票参与业委会选举。作为小区业主,如果你不关注本小区,下次召开业委会改选业主大会,你就不要再抱怨谁也不认识了。同时,被物业公司欺负了,也请自己吞下苦果,毕竟权利和责任是相等的。你不关注小区事务,又不支持业主们的正当维权,那权利受损又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