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件频发,成为了隐藏在公众身边的一大消防隐患。
2020年8月,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进入电梯,突发电动车冒烟起火,整个电梯轿厢仅4秒就被浓烟包裹。由于当时电梯已经启动,女子将车辆拉出至6楼走廊。万幸的是走廊上的喷淋灭火装置迅速启动,物业人员也迅速赶来将火情控制并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
今年5月,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电梯内,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火焰瞬间吞噬整个电梯间,多人被烧伤,其中包括一名婴儿。
为此,相关部门终于“出手”了!!!
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从2021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楼道停放电动车”的问题,《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问题来了,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那么,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充电怎么办?
《规定》还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所以,面对新规出台,物业企业如何执行、实施新规,如何引导、纠正业主与用户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行为,成为当前的首要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做好电动自行车的专项管控工作,以金鸡湖物业、苏南万科物业为例,看物业企业是如何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管齐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逐步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新《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一,增加充电插座的数量。项目原本设置了专门独立的非机动车库,用于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放。但随着使用电动车的业主和用户越来越多,而早期安装的充电插座较少,已经无法满足每天电动车正常充电的需求,经常会出现争抢充电插座的现象,不利于规范管理。为此,部门设备运维人员对现有的非机动车库进行了重新规划、合理调整,将所有停放区域全部增设了充电插座,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区域,方便业主和用户电动自行车的充电使用。
第二,完善停放区域相关消防设施与技术手段,特别建立独立的防火分隔区域。定点设置微型消防站,安装火灾报警和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对每栋楼层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并记录,做到随时能用。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智能化小区监控和预警,电动车进电梯识别报警等提高管理力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条款6.2.3的相关要求:非机动车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防火门一旦不符合要求,就需要立即更换,以保证非机动车库为一个独立、有效的防火分隔区域。
第三,完善人防的专项巡逻措施。制定巡查计划,安排人员定期检查楼梯间、安全出口,确保没有杂物堆积排除安全隐患,在已有项目全面安全巡逻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对非机动车库的保安专项巡逻,针对停放区域内车辆停放的规范有序、电动自行车车充电状态的确认、消防设施的完好使用等内容进行定期的巡检,加强、完善大项目安全巡逻的覆盖力度。
第四,增加技防设施的有效保障。对电动车停放区域划分了分区、分时充电管理、增设过载充电自动断电装置,即根据业主和用户的上班时间、统计数量,划分确定不同的充电区域、充电时间,加装过载充电自动断电装置。在发生过载充电时,装置能够及及时发现,自动断电保护。通过设备监控、人员检查双管齐下,确保电动车停放的规范、安全。
第五,加强宣传力度,使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的意识深入人心。通过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对业主和用户上门派送《电动自行车车火灾防范注意事项》等宣传手册,并通过业主微信群推送《规定》的相关条款信息,告知广大居民电动车充电场所和注意事项等多措并举,增强业主和用户的消防安全知识,预防电动自行车车引发的火灾,确保大项目的安全稳定。
第六,进行演练增强自救能力。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小区和家庭火灾隐患查找及预防、发生火灾如何正确报警、如何正确逃生、如何使用灭火器和扑救初起火灾等安全知识宣传。除此以外,针对居住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疏散演练,不断提升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治理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隐患,不仅要采取罚款等强力措施,也加紧配套措施的建设,让合规的停放场所和完善的充电装置成为标配,真正解决停放和充电的后顾之忧。
有令必行,疏堵结合,穿插有效的技防人防手段、定期的专项宣传,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发生,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