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紧急通知:请结清2020年度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1-01-12 16:36:24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738

关于结清2020年度物业费的

紧急通知


尊敬的小区业主、住户:

大家好!


时光荏苒,岁律更新!令人难忘的2020年已过去,2021年已经到来。新的一年,芳华初始。这一年,我们共同走过了365天。感恩2020相伴,感恩2021依旧有您。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而来,为了打好疫情这场战役,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坚守岗位,对出入口进行测温登记,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为了方便业主日常生活服务,对隔离户进行每日巡视、垃圾清理、以及配送快递和外卖,让大家住的安心、放心。


为了保障小区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物业服务中心对电梯、设备房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与养护,排查故障点的潜在风险并做好预防工作。同时又加强了摄像头的安装、更换节能灯、更换车库照明灯等,保障了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运行。为了让业主日常生活能够安心,对园区污水管道进行疏通、维修地库路面等。


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打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园区环境,物业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全员义工活动,清理全区草坪及主干路卫生,捡拾烟头、垃圾、狗便。园区的环境建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今后会坚持不懈,深入持久的做好园区清洁卫生工作,使居民满意,住的放心。


在这过去的一年里,物业公司全体员工衷心感谢广大业主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持续关注与支持!正是因为有了大家的支持,才使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不断上升。


但物业费是支撑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经济保障,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服务开支的来源,更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为了保障您和全体业主的利益,请您及时支付物业费。


如果业主消极对待或拒不履行,既是对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损害,也不利于自身利益的维护,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物业工作的正常开展。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为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为了房产能够保值增值,为了个人信用不受影响,再次温馨提醒您按时缴纳物业费,为小区的美好明天贡献一份力量!


因此,请还未支付2020年及之前年度物业费的业主,尽快到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缴纳。对于暂未住在园区或因工作繁忙不能到物业交纳费用的业主,可致电业主服务中心进行费用查询,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收取或者通过汇款的方式汇入物业公司帐户。逾期未交纳物业费的,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


收款方式: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户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收款帐号:******。

如需帮助,请拨打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2020,我们砥砺前行,2021,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一如既往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见微知著,精诚服务,春夏秋冬,伴您左右!


新年新气象,祝愿家人们在新的一年里,生活顺利喜事多!幸福美满乐呵呵!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物业费支出清单



我想说:
  • 评论
0条评论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