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16:36:21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238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仙桃市、天门市住保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


自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以来,全省住建(房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街道社区落实社区、小区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疫情防控决定性成果有效巩固。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国内零星散发本土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病例时有发生,元旦、春节假期临近,返乡人流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仍不可掉以轻心。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新态势、新特点,优化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加强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闭环管控措施,同时继续做好异地入境隔离期满回鄂人员的属地健康管理。加强与街道社区的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小区相关人员信息,配合落实常态化动态监测和重点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处置,做到依法、科学、精准防控,确保小区安全稳定。


二、加强物资储备,提升小区应急保障能力


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控物资的储备管理,结合秋冬季节特点,持续做好小区日常消杀工作。建立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和管理台账,同时要做好防疫物资的安全存放与使用,对酒精、消毒液等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品要实行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使用中要严格操作流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使用安全。


三、做好清洁消杀,提高小区环境卫生质量


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合同履行日常保洁职责,做好小区公共道路、楼栋大堂、电梯间、停车场、活动场地和绿化带等公共部位的清洁保洁和日常消毒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预防病毒和细菌的产生和传播。定期对小区供水系统和排污系统进行巡检消毒,加强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运行正常。


四、强化宣传教育,巩固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各地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网络、显示屏、橱窗、横幅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各级指挥部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的宣传,加强对居民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教育引导,确保居民自我保护意识不放松,自我防护能力持续加强。同时,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坚持党建引领,会同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引导小区居民因地制宜选择物业管理模式,加快实现不同类型物业服务管理的覆盖,形成社会各方参与、多方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各物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落实社区疫情防控要求。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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