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住建部物业管理示范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物业服务先进示范标杆,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必须符合《襄阳市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中“定性评价”的条件,其中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物业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申报项目应当录入襄阳市物业行业监管信息系统。
二、申报程序和时限
拟申报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填写“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一式两份,需打印),经项目所在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我局。
《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可在襄阳市住建局政务网(http://szjj.xiangyang.gov.cn/)资料下载查阅下载。
申报项目所在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预评价基础上,于2021年1月1日前将预评合格的企业材料报我局。
三、其他要求
1、各申报企业要仔细对照《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自检自评,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2、各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2020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价工作通知到相关企业,并加强对申报企业市级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的指导,做好对申报项目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3、严格评价工作纪律。本次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价不听取专题汇报,评价专家组用餐、住宿均自行解决;各物业服务企业严禁宴请、赠送礼品礼金等任何物品。
4、具体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
准
2.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住宅物业)》
3.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非住宅物业)
4.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老旧小区)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9日
(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710-32123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