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街道社区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 2021年力争全市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0-08-21 17:19:15 发布人:梓萌 浏览次数: 4379

业主委员会的缺位,即意味着物业管理权利主体缺位,出现“业不由主”管理缺失现象,导致小区居民权利失语,不利于小区和谐管理。日前,襄阳加快推进《改进城市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在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的指导培训下,由街道社区牵头组织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根据襄阳《改进城市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规定,今年襄阳年度改革任务之一就是补齐我市城市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在居民参与、三方联动,抓好小区党组织、业委会(自治小组)、物业服务组织组建等基础工作这一短板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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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网络

 

目前,襄阳多个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正在社区牵头下,积极发挥党员下沉基层,“双报到”党员的作用,全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多元共治”机制,加快推动《改进城市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工作实施。


襄城区凤雏家园小区是由原破产改制后的化机小区、矿山小区、华龙、高新土地局家属院四个“老旧小区”,政府对其进行综合改造而组建成新的小区。通过打通围墙,整合资源,成片管理。

 

小区改造好后,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第一时间就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组建筹备、依法履职、备案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对小区如何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发挥社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三方联动,多元共治”机制进行专题讲解。

 

今年疫情后,街道社区广泛入户收集信息,通过选举小区楼栋单元长、楼栋长、同时发挥“双报到”党员的积极作用,7月在凤雏社区的牵头指导下,小区分别成立了业委会、选聘了物业公司。

 

居民王先生说:“以前是“三无”小区,环境差不说,遇到事情没人管。现在改造后,不仅环境变好了,社区还牵头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选聘了物业公司”,他表示,以后遇事有“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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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建局市场与物业监管科长侯红丽表示,民事民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是当前居民自治、社区善治的基础。《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中提出,对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自首位业主入住满两年且入住户数比例达20%的居民小区,属地街道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参与选举产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换届、物业公司选聘等相关事项。

 

据悉,当前,襄阳业主委员会组建仍存在很大缺位。主城区现有的2555个住宅小区中,成立业委会的280个,比例仅为10%。根据市委年度改造任务重,“三方联动,多元共治”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今年业委会成立比例要达40%,2021年实现全市小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

 

4月28日上午,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杨建华赴襄城区就住宅(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组建筹备、依法履职、备案及老旧小区改造后如何通过探索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三方共治”机制有效建立、长效管理等问题,对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业主代表进行了专项讲解、培训和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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