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开展贴近群众“面对面 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强化市物协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政策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业务能力提升,更好的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促进我市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8月23日下午,市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令波同志面对面与市物协专委会成员就进一步提高自身物业服务水平、适应行业转型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指导与培训。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侯红丽同志、监管科杨建华同志陪同调研,市物协会长、秘书长、矛盾纠纷调解专委会、政策法规研究专委会全体成员共同参加了会议。
会上,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侯红丽同志对全市物业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传达:一是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11项物业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检查,这些行为是广大业主日常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当前物业企业与业主的矛盾突出点,希望在接下来的专项行动中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自查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二是我局正与司法机构、市委组织部门积极对接,希望通过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从领导干部抓起,规范行业收费,对于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不文明行为,将通过建立司法绿色快处通道的方式予以惩治,并逐步建立起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机制;三是对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宣贯,要求各物业企业要将“扫黑”融入日常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力量,发现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报告,积极配合查处工作,借“扫黑除恶”的东风,提高行业治理水平,严防黑恶势力在行业内的渗透。
随后,由市场监管科物业办杨建华同志针对市物协矛盾纠纷调解专委会、政策法规研究专委会全体成员进行专项业务指导与培训。杨建华指出,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纠纷调解专委会、政策法规研究是密不可分的,由政策法规引导矛盾调处,矛盾调处亦需要政策法规的支持。政策法规研究专委会要多注意日常学习,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很多城市的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约均有修改、调整,这其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先进之处,尤其是在《省条例》明确提出了“要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这一要求后,专委会更应加强学习与研究,才能有助于日后在行业转型发展中站稳脚步,快速适应与生存。矛盾纠纷调解专委会应当加强《物权法》、《省条例》、《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及配套规约的学习,要真正做到学习、理解透彻,这些都是日常处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同时要注意结合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心和重点之处开展工作,针对行业发展中矛盾集中和突出的地方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希望协会通过两个专委会的工作开展,能够进一步提高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水平。
针对侯科长、杨建华同志提出的要求,市物协会长、秘书长及专委会全体成员表示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并不断加强自身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协会服务水平的提升。
对于此次大走访活动,党组成员、副局长孔令波同志强调,通过此次与专委会、物业企业面对面交流,达到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房管系统干部队伍作风更加严实,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孔局长提出,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物业企业一是进一步积极做好物业服务,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这也是当前老百姓的现实生活需求,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大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入住,引发了大量的投诉,其中大多为涉及居民百姓日常生活用水、电、气,小区环境、日常管理等方面,希望物业企业不断加强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同时要注重对小区内服务人员的素质及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要加强学习力度,现代化的物业服务与管理承载着很多方面的内容:环保、消防、绿化、日常安保等等,很多相关职能部门也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和要求以完善日常管理需求,因此,作为小区内部的直接服务与管理主体,这就要求物业企业要紧跟形势,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三是要积极探索与研究行业发展的新模式。《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明确要求“要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这就是说在今后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要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政府组织进行深度融合,单靠物业企业或属地管理都不能做好所有的工作,只有把行业发展和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这也是行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同时,针对目前我市物业行业发展中遇到的一些瓶颈及难题,我局正积极开展深度调研与探索,争取将在年底前出台系列相关工作措施及政策,希望通过这些工作,能够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的水平和服务品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美好和谐幸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