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里有少数业主,只要是对物业管理的诉求得不到满足,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用车辆把小区大门一堵“讨说法”。近年来这种损害他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在各地不断上演。
业主车堵小区大门
由于堵门或是堵路的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以往,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只是口头警告。
但是,武汉交警部门表示——从今年起,造成交通堵塞的人员将一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法拘留。
据了解,今年交管部门已扣留造堵车辆18辆,6名任性司机因堵路、堵小区通道等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任性司机车堵小区大门被拘留
3月26日,车主小贺因30元物业停车费,与小区物业人员发生冲突,一时冲动将车辆堵在融侨华府小区3号门口,直接离开而后又去黄石办事,直至28日早上才将车挪开,将小区门堵了30多小时,造成小区内的车辆进出严重受阻,扰乱了小区的正常秩序。
28日晚上10时,小贺被武昌警方请到派出所,并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拘留5日、罚款500元。
轻微事故
拒不撤离现场被处罚
3月30日10时左右,司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硚口古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湖北警官学院旁路段,与对向由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会车时,发生刮擦。
事故发生后,两人不服从硚口交通大队指挥室民警的电话引导,将车停在道路中间进行争论,造成通行车辆滞留。
大队民警随后赶到现场,暂扣了当事双方的事故车辆、行车证,扣押了双方驾驶员的驾驶证。事故处理完毕,双方驾驶员还因未及时撤离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被处以200元罚款。
交管部门表示:我市道路交通压力日渐加大,将加大对各类影响交通畅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查处力度,尤其对造成交通严重拥堵的行为,将依法严处!
民警提醒
遇事要冷静,与人为善,发生矛盾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途径,切不可意气用事扰乱公共秩序。
面对纠纷,当事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途径去解决,如果采取封门堵路、拉横幅闹事等不理智行为进行所谓维权,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编在此提醒小区业主,有纠纷、有诉求。可以和小区物业沟通,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调解还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但是采用堵门、堵路的方式,既损人又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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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业管理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