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召开物业小区项目经理政策法规及专项业务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9-11-25 02:09:30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925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小区项目经理业务能力,推动物业管理持续良性发展,2018年9月28日,襄阳市房管局在汉江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成功召开物业小区项目经理政策法规及专项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特邀请市委组织部市党代办专职副主任张再东、市消防支队指导科科长李钻钻出席;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侯红丽、科员杨建华、潘丽、市物协会长孙猛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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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分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两部分:第一部分就近期我市物业行业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传达和学习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 市场、中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和《襄阳市市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对《全市消防通道拆违疏堵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进行了解读;部署了物业服务企业创文工作。第二部分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及住宅前期物业招投标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学习贯彻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宣贯了红色物业制度的建立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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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侯红丽


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侯红丽对我市物业行业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侯科长表示,近期,襄阳市九部门联合下发的《专项整治方案》中关于物业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擅自占用、违规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挪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依规,加强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前段时间我们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抽查中发现一些物业小区存在违规问题当场指出并责令进行整改,下一步,主管部门将继续对物业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每周或每月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市场秩序。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侯科长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广泛宣传,将“扫黑”融入日常工作,向群众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态度和决心,提高业主知晓率和参与度,发现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报告,积极配合查处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扫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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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指导科科长李钻钻


市消防支队指导科科长李钻钻通报了部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学习了市消安委《全市消防通道拆违疏堵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阐明了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并就如何开展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李科长表示,此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是:(一)检查市政道路、停车场、居民住宅小区、临街门店、城中村等地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私搭乱建、架空线、铁桩、石墩、限高杆等妨碍消防车灭火救援的消防违法行为;(二)检查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三)检查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检查。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小区进行清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等妨碍消防车灭火救援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做好宣传发动,利用小区楼宇电视,在公告栏、居民楼明显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于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监管责任,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超出职权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消防、房管、城管、交警等部门将加强联动、联合执法,强力整治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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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孙猛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孙猛宣读了市创文办暗访共享单车无序停放、“三车”乱停乱放的情况通报,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相关部门对共享 车管理上存在互相推诿现象;市民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习惯、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城管部门对于共享单车、“三车”缺乏长期、有效管理手段,要进一步加强对共享单车的整理和停车区域的规规划等。孙会长表示,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在全市创文期间,我们同为物业人,要认清物业小区创文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小区良好的创文氛围,做到小区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绿化优美、公共秩序井然、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到位,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城市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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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潘丽


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潘丽主要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及住宅前期物业招投标两部分进行了讲解。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她表示,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她说,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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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杨建华


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杨建华宣贯学习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对物业承接查验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表示,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通过此次培训,各物业小区项目经理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抓好落实贯彻,依法使用权利,履行义务,做到正规化管理,完善好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我们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严格查处物业服务活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他说,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不仅可以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和售房约定,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对提高建设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还可以弥补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缺位的弊端,加强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保障开展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而在新老物业管理企业交接时进行承接查验,有利于界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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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党代表办专职副主任张再东


市委组织部市党代表办专职副主任张再东就红色物业制度的建立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出了详细讲解。张主任从为什么要实行红色物业管理、红色物业管理是什么、怎样开展红色物业管理三方面阐述。他表示,物业服务连着千家万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物业管理需要党建引领,需要创新机制,打造“红色物业”,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提升,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企业的领导,建设高素质的物业服务管理队伍,着力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把物业管理队伍打造成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力量,把社区物业岗位打造成培养基层党政干部的重要渠道,把“红色物业”打造成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使之既发挥物业服务功能,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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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协专业工作委员会、各片区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400余人共同参加了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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