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业主的评价决定物业的信用等级
发布时间:2020-08-05 10:59:23 发布人:梓萌 浏览次数: 9615


对于业主来说,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业主居住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省住建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今后,按照信用分值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随着信用积分的变化动态更新。

业主的投诉或将 决定物业的信用评价

《办法》明确,物业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企业良好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通过履行合同、规范管理而获得业主满意表扬或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社会相关部门表彰肯定的信息。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不规范,受到业主、社会机构投诉或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信息。

各设区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二维码,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不良信息进行核实后,直接填报确认。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直接填报确认。经调解,在规定期限内已解决的投诉问题,以及业主投诉的非物业服务问题,不记入企业信用评价减分信息。

小区物业好不好   四个信用等级告诉你

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得分=企业基础信息50分+企业良好信用信息-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按企业信用得分标准确定。信用得分在90分(含)及以上的,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在80分(含)至89分之间的,为良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在61分(含)至79分之间的为一般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为较差物业服务企业。

每年定期发布一次    物业企业信用等级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分类实施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类差异化标注管理。物业企业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随着企业信用积分变化情况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动态更新。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一次物业企业信用信息、信用等级,通过省住建厅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的重大信用信息公示期不低于三年,一般信用信息公示期不少于一年,轻微不良信用信息在不良情形消除后取消。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满后,经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已完成整改的,可予以取消公示。

《办法》自2020年7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来源:阳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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