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居民“花钱买服务”纳入襄阳老旧小区改造风险防范要求
发布时间:2020-06-23 18:30:04 发布人:杨琦 浏览次数: 2292

为稳步高效推进襄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6月22日,襄阳对老旧小区改造风险防范发布工作通知,要求防范申报前项目选择风险、防范实施中资金监管风险及防范改造后管理风险。《通知》将引导居民“花钱买服务”、若改造项目推进慢,资金闲置将被回收首次纳入风险防范要求。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襄阳市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办要求,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涉及各改造项目严格执行。

《通知》对改造项目开工前确保合法合规、改造资金合理使用及加强监管、实施中严格管控、改造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项目改造全程公开透明等风险防范做了进一步要求。

《通知》要求认真摸排老旧小区底数,对符合改造标准的老旧小区应入尽入,优先改造建成于 2000 年(含)以前,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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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管上,《通知》要求专款专用,防范资金监管不严,违规转移侵占挪用的风险;防范资金拨付超出时限,资金闲置被收回的风险。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和进度,避免因项目进展缓慢、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不严,导致资金闲置的风险。

改造项目应坚持“以人为本,先急后缓”的原则,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先局部后整体”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改造。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在防范项目招标问题,《通知》要求,坚决防范违规转包,跨越招标红线。严格监控工程质量,主管部门全过程跟踪服务项目建设和施工、验收手续办理。

老旧小区的风险防范不仅表现在项目申报选择、资金监管等方面,同时也应该防范项目改造后长效管理风险。《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业主委员会“三方共治”协同管理模式,引导居民树立“花钱购买服务”的意识,只有共建共享,才能确保改进成果长期惠及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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