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
业主认为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物业公司却觉得服务做得不错
双方各执一词
到底谁说了算?
12日,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襄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今后将采取以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业主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为主,综合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区住建局的评价意见进行评分的办法执行。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
每年开展一次
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为综合测评结果,其中: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业主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占80%,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区住建局评价各占5%。
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业主满意度测评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评价重点为业主满意度。业主满意度测评应按照专业测评标准确定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指标,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组织入住业主填写《物业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评价表》。
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区住建局的评价以区为单位,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评价重点为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区住建局每年应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开展检查。纳入检查的小区不得低于辖区物业服务小区总数的10%。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将公布综合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小区,公布内容包括小区排名、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名称等。
接受监督检查的小区主要包括
✔投诉量较大的小区
✔媒体多次曝光的小区
✔给予警示信息记分的小区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中,结果排名倒数5位的小区
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以下内容
✔依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履行合同的情况
✔处理投诉的情况
✔贯彻落实有关行业监管制度的情况
✔落实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要求的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相关培训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按以下方式进行
✔听取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报告
✔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
✔实行住宅小区服务情况巡查
✔查阅物业服务日志或相关台账资料
✔开展监督检查可邀请业主、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
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检查报告,逐一列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对问题严重的小区,区住建局依法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置。接受检查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来源:襄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