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物业服务新标准来啦!
发布时间:2019-11-23 13:04:38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3039

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业主认为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物业公司却觉得服务做得不错,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说了算?日前,《襄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今后将采取以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业主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为主,综合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区住建局的评价意见进行评分的办法执行。


  根据《襄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每年开展一次,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为综合测评结果,其中,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业主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占80%、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区住建局评价各占5%。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业主满意度测评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评价重点为业主满意度。业主满意度测评应按照专业测评标准确定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指标,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组织入住业主填写《物业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评价表》。 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区住建局的评价以区为单位,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评价重点为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区住建局每年应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开展检查。纳入检查的小区不得低于辖区物业服务小区总数的10%。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将公布综合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小区,公布内容包括小区排名、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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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监督检查的小区主要包括:投诉量较大的小区;媒体多次曝光的小区;给予警示信息记分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中,结果排名倒数5位的小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以下内容: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履行合同的情况;处理投诉的情况;贯彻落实有关行业监管制度的情况;落实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要求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相关培训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按以下方式进行:听取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实行住宅小区服务情况巡查;查阅物业服务日志或相关台账资料。开展监督检查可邀请业主、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


  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检查报告,逐一列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问题严重的小区,区住建局应依法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置。 接受检查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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