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认为小区有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公司安保不到位,拒交物业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5-28 14:42:46 发布人:呷浪 浏览次数: 1249次
2019年3月,元甲律所接到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委托,处理业主欠费问题。接受委托后元甲律所快速成立专案组,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初步了解小区及小区欠费业主情况,并核对小区业主欠费数据后,迅速开展工作。
据了解物业公司现服务的小区是一个普通商品房小区,是2000年建成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前期委托的物业,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收费标准在同地段小区偏低,近20年后的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每年的收支并不平衡。现小区业主有拖欠物业现象,让物业公司更是雪上加霜。
在过催收过程中,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提出了一些自己认为不足的地方,其中有部分业主认为小区有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公司安保工作不到位,从而拒缴物业费。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元甲律师向业主进行解答,并告知业主相关法律规定: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小区是否是封闭小区、物业是否对业主的私人财产有保管业主等,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的。
小区部分业主通过元甲律师解释后,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权衡利弊之后,全额缴纳了物业费。
来源于:元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