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29 09:10:48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204次
关于印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