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里的这些事归谁管?业主、物业、开发商
发布时间:2020-04-26 15:51:03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894

      俗话说的好,有困难找民警,有事情找物业。但很多时候居民们会发现,自己以为是物业该负的责任,物业却说不是,以为是物业该无偿提供的服务,物业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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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许多误区,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运营商,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把物业当成“筐”,凡是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并常常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那么,小区的这些事哪些该归物业管、哪些事不该归物业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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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俗地讲,物业管理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这些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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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

       业主家里被盗、违章搭建、违规改装修住房、业主占用绿地和道路等等,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来解决,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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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的门窗框、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等,要业主自己管。当然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

       此外,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制定管理规约等,也都是全体业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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