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车的访客蛮不讲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4-18 15:00:42 发布人:呷浪 浏览次数: 1828

案例一

       一个双休日,一辆外来的挂着武警牌照的白色宝马车停在某大厦地下车库进出通道的挡车器前,要求存车去见楼上的一位业主。车库护卫员礼貌地上前告知,这里都是私家车位,不能停放外来车辆。车主转而又要求打开车挡,说到车库调头后就走。谁知他进了车库,并没有要走的意思。护卫员再次前去,委婉地劝其另寻就近的停车场,车主竟勃然变色,破口大骂。

       管理处安全主管从办公室的监视器中发现了这一情况,急忙赶到现场(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对圆满解决问题相当重要)。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语气和缓但态度坚定地对车主说:“如果我们护卫员违反了物业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我们一定严肃处理,现在看来是您无理取闹且出口伤人,您应当向受到伤害的我们护卫员致歉。”(要求其致歉并非为了分出个高低,它的意义在于既是对无理取闹者进行教育,使之下次不再胡作非为,也是对坚持原则护卫员进行安抚,使之下次仍旧恪尽职守)车主见势不妙,用手机叫来楼上的业主。

      安全主管扼要地向业主介绍了情况,平素对管理处护卫员礼貌周到的服务就有切身感受的业主,见车主还在骂骂咧咧,一切都明白了。她一边开导车主,一边说:“你们别与他一般见识,我这里给你们赔礼了”。(倘若她平时对管理服务有什么不满,可能就是另外一种情况)车主自知理亏,怏怏把车开走了。随后,她又和管理处安全主管一起,安抚吃了委屈但始终彬彬有理的护卫员。 

      点评:物业管理无疑具有服务和管理双重职能。然而迫于外部不便明言的某种压力,现在许多物业公司只敢讲服务,不敢讲管理。管理无序,服务焉在?还是应当按照体现多数业主意志的业主公约和反映在各类法规之中的政府授权,大胆地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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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去年7月15日23时40分,某花园B栋一业主将私家车驶进小区,停放在地面私家车位后上楼休息。随后赶到的巡逻护卫员发现车的后窗玻璃已经破碎,当即向护卫班班长汇报,并做了详细记录。考虑到车主可能已经就寝,且现场情况可以认定车窗是在车场以外损坏的,就没有打扰他予以核对确认(尽量不打扰业主,并不是就不能打扰。发现这么大一件事,还是打扰一下为好。当时打扰一下,可能就少了后面的麻烦)。

     早晨6时20分, 护卫员向车主通报其车辆后窗破碎。不料车主竟一口咬定是停进私家车位后被高空抛物所致,反倒要求管理处予以赔偿。护卫员拿出查车记录加以说明,并让其仔细查看一直保护着的现场情况。车主横生节枝,否认记录和现场具有真实性……一方据理评说,一方拒不认帐,一时难以扯清。

        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管理处马上电请所属派出所派员进行调查和调解(既然如此,没有必要再扯下去,及时请权威机关来处理,是最好的办法)。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认真查阅记录和勘察现场,询问有关人员和周边住户,然后签署意见,断定车窗是在车场之外破碎的,由车主自行负责,并且对车主嫁祸于人的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车主哑口无言,只得认账。

       点评:遇到一些可能产生争议的问题时,聪明人从一开始就注意搜集和留存相关证据。有了证据,一旦出现纠纷,处理起来就可以省去许多麻烦。因为,事实胜于雄辩。若对方硬要拿不是当理说,有据为证的事实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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