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干干净净战疫情,健健康康每 一天”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通知

呷浪 2020-03-21 11:00:38 浏览1737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直各有关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病毒传播风险,有效助力了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全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生产生活秩序,结合“第32 个全国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广泛动员各行各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一个健康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干干净净战疫情,健健康康每一天。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

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针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农村村组周边、城乡道路和沟渠沿线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充分发挥村

(居)委会、物业等作用,确保有专人负责,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等。对人员集中和使用频次高的值班岗亭、单元楼道口、电梯、小广场、小区门禁、垃圾收集点、公厕、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整治行动

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办公区、家属区内外环境卫生整治, 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无垃圾杂物、无杂草、厕所无积垢和臭 味,办公物品等摆放整齐、保持整洁,要做好科学精准消毒杀菌 工作。〔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企业要发动全体职工开展环境整洁专项行动,对车间、厂房、办公室、宿舍、楼道、食堂、厕所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定期定时对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开展市场环境整治行动

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及时密闭收运垃圾。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置。发动商户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清除积存垃圾,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积极推行活禽集中宰杀、冷链运输、白条冰鲜上市,城区农贸市场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开展重点公共场所环境整治行动

切实做好机场、车站、公交站台、出租车场站、建筑工地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室、售票厅等环境卫生管理和日常科学规范消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以火车站、汽车站周边为重点,切实抓好小餐饮店、小作坊、小熟食店、流动摊贩、早夜市餐饮点等食品重点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督促其保持环境整洁,餐具消毒到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等重点单位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室内通风换气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组织学校、商场、超市、酒店等场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消毒杀菌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开展家庭环境整治行动

组织号召群众从家庭环境着手、从不文明习惯改起,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保持居家环境、庭院环境、厨房厕所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洁。城市居民要管理好宠物,即时清理宠物粪便; 农村居民要管理好家禽家畜,实行圈养或集中放养。倡导群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摒弃随地吐痰、乱泼乱倒、乱丢乱扔行为, 废弃口罩集中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开展科普宣传行动

围绕疫情防控实际需求,结合返岗工作人员流动性增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和社区

(村)宣传栏、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等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合理膳食、适度运动、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高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社区(村)管理人员报告,按要求规范就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卫健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

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开展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仓库、车间、食堂、宿舍、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要正确有效设置市场内外防鼠、防蝇等设施,强化下水道、厕所及摊位内外等关键部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社区(村) 要以绿地、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及农村的厕所、牲畜棚、粪堆、水井、河道等区域为重点,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具体责任单位和时间安排见附件 2)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实效。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二)加强工作联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辖区各项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组织做好各自领域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各级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信息沟通。其它部门、单位负责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健康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示范效应, 创建一批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典型。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环境整治组将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问题突出、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各有关场所卫生标准

2.2020 年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16 日

附件 1


各有关场所卫生标准


一、工厂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在厂区、车间、职工食堂等地点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主要内容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无吸烟行为。


(二)环境卫生。下水道密闭,无污水外溢;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干净,垃圾入桶加盖,无暴露垃圾;室内无积尘、蛛网, 无乱堆乱放现象;公共厕所无异味、污垢、积水,照明、洗手设施完好。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工作场所通风设施良好,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污物、污水适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食品安全。职工食堂、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二、农贸市场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市场内醒目位置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 主要内容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室内等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 无吸烟行为。


(二)环境卫生。垃圾、废弃物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市场内实行全天候保洁,地面无垃圾,垃圾废弃物入桶加盖、日产日清。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市场内无积尘、蛛网,无乱堆乱放现象。公共厕所无异味、污垢、积水,照明、洗手设施完好。活禽销售区相对独立,卫生状况良好。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市场内通风条件良好。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污物、污水进行消毒处理。


(五)食品安全。食品经营、现场生产加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杜绝野生动物出售或加工野味出售。


(六)信息公示。市场内醒目位置有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布局图、食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


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超市、商场、各类营业厅、五小行业)


(一)健康教育。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宣传内容。有禁止吸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垃圾废弃物收集容器数量充足、完好、干净整洁、垃圾废弃物入桶加盖;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污水等,墙面无积尘、蛛网,无卫生死角;公共厕所无异味、污垢、积水,照明、洗手设施完好。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通风条件良好,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


(五)食品安全。职工食堂、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四、餐饮行业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有电子显示屏的滚动播放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宣传内容或设立小型健康专栏。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容器密闭完好、干净,地面无散落垃圾和积水,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便器无积粪、污垢,厕内无异味、无污水、内外墙壁无积尘、蛛网。照明、洗手设施完好。


(三)病媒生物防制。“四防”(防鼠、防蝇、防尘、防腐)设施完善,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 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室内通风条件良好,空调定期清洗消毒。餐具使用前后要进行消毒。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


(五)食品安全。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餐饮店食品严格进货渠道、索证记录齐全;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 不具备条件的不允许经营凉菜,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工地食堂。杜绝野味菜品。


五、建筑工地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工地上应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大中型工地三块以上),适当增加宣传标语。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室内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工地围挡规范,出入口硬化并有车辆清洗设施。工地周围、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污垢。设有垃圾收集桶、无散落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设置必要的水冲式公共厕所(不允许有旱厕存在),厕内卫生无异味、污渍、污物、污水等,照明、洗手设施完好。下水道通畅。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职工宿舍、食堂通风良好,有空调的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


(五)食品安全。职工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社区(居民区)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设立健康宣传专栏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室内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社区(居民区)环境干净整洁,地面平整无垃圾、纸屑、烟头、污水、痰迹等,无饲养家禽户,墙面无积尘、蛛网;无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堆乱摆、乱搭乱建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垃圾废弃物收集容器内外干净整洁完好、数量足够、垃圾废弃物入桶加盖、垃圾日产日清;设有公共厕所的,厕内无异味、污迹、积水等现象,照明、洗手设施完好。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公共场所通风条件良好,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


(五)食品安全。餐饮店、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七、村庄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设立健康宣传专栏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室内公共场所有明显禁止吸烟标识, 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村庄道路干净整洁,禁止乱泼乱倒、乱堆乱放、家禽家畜散养等行为,无卫生死角,杜绝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现象。居家住户房前屋后屋内、田间地头卫生整洁。河、沟、渠得到有效整治,岸坡及水面无垃圾、污物。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废弃物收集箱,垃圾桶(箱)周围无存留垃圾、污垢,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农户厕所厕内无异味、污迹、积水等现象, 有照明、洗手设施。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无聚集、扎堆现象。购物、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通风条件良好。公厕每日进行消毒。


(五)食品安全。餐饮店、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机关事业单位(含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设立健康宣传专栏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养老院、福利院、监狱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各单位院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停乱放、乱堆乱摆、乱搭乱建等现象。楼内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等,墙面无积尘、蛛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污垢。无卫生死角。垃圾废弃物收集容器内外干净整洁密封完好、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无异味、污迹、积水等现象,照明、洗手设施完好。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公共场所或室内通风条件良好,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


(五)食品安全。食堂、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九、医疗机构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设立健康宣传专栏、健康处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宣传内容。在住院部、门诊等每层楼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污水等,墙面无积尘、蛛网。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废弃物分类收集,医疗垃圾废弃物入桶加盖封闭存放,按相关规定收集、运输、处理。办公室、职工值班室、病室物品摆放整洁、无污垢。公共厕所无异味、污垢、积水,洗手池设备整洁、完好。下水道通畅、排污达标。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各区域通风条件良好,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公共区域、病房、门诊等每日进行消毒。医疗废物、污水按要求进行消杀处理。


(五)食品安全。职工食堂、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十、学校卫生标准


(一)健康教育。设立健康宣传专栏,有电子显示屏的滚动播放新冠肺炎防控等健康知识宣传内容。校园内有明显禁止吸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二)环境卫生。校园、办公室、教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停乱放、乱堆乱摆等现象,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污水等,墙面无积尘、蛛网。设有垃圾废弃物收集桶,内外整洁干净,废弃物加盖封闭存放,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无卫生死角。公共厕所必须是水冲式,无异味、污垢、积水,照明、洗手池设备整洁、完好。


(三)病媒生物防制。及时消除“四害”孳生场所,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无鼠迹、蟑迹,无蚊虫孳生。


(四)通风消毒。各区域通风条件良好,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公共区域等每日进行消毒。


(五)食品安全。学生食堂、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十一、垃圾中转站卫生标准


(一)环境卫生。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转运记录完整。工作人员工作服穿戴整齐,各种工具齐全、整洁。站内外环境卫生。地面无散落垃圾,墙壁、门窗、坑底、设施设备清洁干净,工作场地无焚烧杂物和拣拾垃圾现象。垃圾容器密闭完好无破损,周边、底部、箱内无积垢,容器内外四周不留残存垃圾,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公共厕所洗手等设施完好、有照明,厕内无污物、污水、下水道通畅。


(二)通风消毒。工作场所通风条件良好,垃圾中转站每日至少消毒 2 次,有条件的安装紫外线灯强化消毒,对垃圾容器、车辆适时进行消毒。公厕、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做好手卫生。


(三)病媒生物防制。适时开展药物杀灭活动。设置毒饵站, 并放置药物,开展经常性灭鼠工作。垃圾容器周边、底部、箱内无蝇蛆、老鼠、蟑螂孳生等。


附件 2


2020 年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迅速降低鼠、蟑螂、蚊、蝇密度,有效预防鼠传、虫媒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的发生, 积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樊城区、襄城区、襄州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鱼梁州开发区、东津新区、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B 级要求;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 级要求。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培训、孳生地治理、药物准备阶段(3 月 15 日至 31 日)。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达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二是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一批专兼职技术人员,由疾控中心进行集中培训,使所有参与投药施药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杀灭知识与技术操作方法,确保除“四害”活动达到效果。三是组织开展“四害”孳生地治理活动,清理“四害”孳生场所。四是采购储备好除“四害”活动所需药品器械。五是各级疾控中心开展灭前“ 四害” 密度调查。市疾控中心设立技术咨询电话0710—3604245,联系人:盛明、贾倩。


(二)投药阶段(4 月 1 日至 10 日)。全市城乡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药物、统一行动的原则集中投药施药。


(三)自查阶段(4 月 11 日至 20 日)。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自查,查遗补漏。


(四)考核验收阶段(4 月 21 日至 4 月 30 日)。市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全市春季除四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措施不到位、不达标的单位将限期整改,对未开展活动的单位,依据《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襄阳市市区病媒生物防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


三、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领导、工作部署、经费落实和检查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防制经费,精心组织,确保人员、药物到位,确保“四害”密度达标,所辖范围内各行业“三防”设施达标。


(二)各相关部门


1.卫健委(爱卫)部门:负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开展药物消杀,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完善“三防”设施,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病媒生物侵害现状调查,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实施灭前灭后效果监测。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管辖范围的食品生产和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行业,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搞好环境卫生治理, 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四害”密度不超标。


3.城管部门:负责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等孳生地处理及“四害” 防制设施建设,负责督促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两侧、垃圾 中转站(箱)、垃圾场(点)、公共厕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等地“四害”孳生地和栖息地的治理。


4.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场地、公共绿地、城市下水道、暖气管道沟的灭鼠灭蟑灭蝇灭蚊及下水道灭越冬蚊工作; 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商住小区的病媒生物防制。


5.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别是学校餐厅食堂的“四害”防制。


6.粮食部门:负责所管范围的粮库、粮站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完善“三防”设施,定期开展防制工作。7.交通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车站、公交公司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完善“三防”设施,定期开展防制工作。


8.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废品回收站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完善“三防”设施,定期开展防制工作;指导、督促新建和升级改造集贸市场完善“三防”设施。


9.经信部门:负责督促、协助企业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0.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所属 KTV、网吧、旅游景点等病媒生物防制。


11.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沟渠的病媒生物防制。


12.财政部门: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经费足额保障。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 年3 月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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