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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湖北两地发布滞留人员返家返岗通知,明确对象及条件!

襄阳物协 2020-03-06 19:01:56 浏览1474次

       昨天(3月5日),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宜昌市域范围内人员及车辆通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涉及跨县市区通行。

       据三峡日报微信公众号3月6日消息,宜昌市猇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宜昌各县市区人员返回猇亭区通行管理的通知》。


宜昌市猇亭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宜昌各县市区人员

返回猇亭区通行管理的通知


       根据《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通行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宜肺炎防指发〔2020〕19号)要求,现就宜昌各县市区返猇人员通行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宜昌各县市区内返猇人员必须无武汉旅居史、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非“四类人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一般接触者),按以下程序申请:

(一)返猇居民及规模以下企业员工向接受地的社区(居村)提出返回申请,由接收地的社区(居村)安排填表,报所属街办审核。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返猇员工向所在企业提出返回申请,企业安排填表并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具体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员工返猇申请由区科经局负责审核。

2.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员工返猇申请由区商务局负责审核。

3.交通运输企业员工返猇申请由区交通局负责审核。


二、办理流程

(一)返猇居民填写《返猇居民申请表》(附件1);返猇企业员工填写《返猇企业员工申请表》(附件2)。

(二)各街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同意接收函》(附件3)

(三)返猇人员凭《同意接收函》到出发地社区(居村)办理通行手续。

(四)返猇人员到猇亭后,须在当天向接受单位报到,并上交出发地开具的通行证明,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三、相关要求

(一)返猇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时间、路线入猇,车辆严禁搭载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在返回途中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途径地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各交通卡口执勤人员及街办、居村(社区)工作人员对返猇人员,凭健康证明、车辆通行证明、同意接收函、身份证四证检查相符后予以放行。

(三)所有返猇人员所带车辆,在各小区未解除封闭之前,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停放。



       今天(3月6日),荆州市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妥善做好区内人员返家返岗的通知”,就返回对象及条件、返回程序等问题做出说明。通知全文如下——


       各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城南高新园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为妥善解决区内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之间因疫情防控滞留人员安全有序返家返岗问题,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回对象及条件

现在荆州区辖区滞留他处需返家返岗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非“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排除发热人员、密接人员)和已解除隔离的“四类”人员;

(二)近14天以来(含返程当天)无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人员;

(三)返回地具有住房或固定就业岗位的人员。


二、返回程序

(一)提交申请:滞留人员于3月7日下午17时前,向目前滞留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各村(社区)初审符合上述条件的,于当天将人员信息统计上报至所属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审核后分返回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由交通保障组第一时间交办拟返回地组织比对核实。

(二)核实审批:3月8日下午17时前,返回地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将核实符合条件(重点有住房或固定就业岗位)的滞留人员信息反馈至区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由交通保障组通知相应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放行。

(三)有序返家:3月9日由滞留地所属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为返家返岗人员统一办理《辖区内滞留人员身体无异常证明及返家返岗证明》(表样附后),并通知返家返岗人员领取证明手续后自行有序返回。


三、返回方式

(一)自有交通工具的,凭《返回证明》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单程返回。逾期不再放行。

(二)对无自驾车辆的,可由滞留地亲友凭《返回证明》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返回,亲友送回车辆可往返一次,逾期不再放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环环相扣,不出纰漏。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条件的暂缓申报。要严格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指令,未获批准的不得出具返回证明。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放行,逾期不予执行。

(二)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要加强返回人员管理。所有返回人员必须于返回当天向属地村(社区)报到,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要统一登记造册,加强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区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返回人员要自觉接受各村(社区)管理,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如有发烧、咳嗽等情况,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所在村(社区),积极配合送医就诊。

(四)返回人员身体无异常上班工作的,各地各村(社区)都要积极支持,对在家和单位之间两点一线正常上下班出行的,测量体温无异常即应放行。


荆州市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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